项目
| 类别/等级
| 奖励金额或比例(税前/元)
| 备注
| 1.政府配套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3
| 按照所获得的实际奖金配套奖励,若当年同类奖项下级政府奖励高于上级政府奖励额,实际配套按下级政府奖励额标准依规定比例计算。
未设奖励等级的一律按1:1配套奖励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省部级
| 一等奖
| 1:2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市厅级
| 一等奖
| 1:1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专利奖
| 国家级
| 1:3
| 中国专利奖金奖,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奖励
| 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奖励
| 省部级
| 1:2
| 省部级专利奖金奖,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奖励
| 省部级专利奖优秀奖,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奖励
| 市厅级
| 1:1
| 市厅级专利奖金奖,不足6万元的按6万元奖励
| 市厅级专利奖优秀奖,不足4万元的按4万元奖励
| 2.科研创新奖
| 创新类
| 一等奖
| 60000
| 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或较大科学发现,应用技术开发拥有核心技术并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产生较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分为三个等级,须评定。
| 二等奖
| 40000
| 三等奖
| 20000
| 成果转化类
|
| 按上交学校(含二级学院)收益部分的50%奖励
| 理工科类项目全年累计上交1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全年累计上交50万元以上,或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
| 平台建设类
| 国家级
| 60000~100000
| 新组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基地等
| 省部级
| 50000~60000
| 新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基地等
| 市厅级
| 40000~50000
| 新组建市厅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基地等
| 校级
| 30000~40000
| 新组建校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基地等
| 项目验收类
| 国家级
| 40000
| 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等级为优秀
| 省部级
| 20000
| 省部级项目结题验收等级为优秀
| 艺术作品展播、收藏类
| 国家级
| 10000~40000
| 指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主办的美术与设计展览或设计大赛并获奖,或在省级以上的电台、电视台播出,或艺术作品被世界级、国家级美术馆收藏,具体水平及奖励额度须评定。
| 省部级
| 5000~20000
| 3.学术成果类
| 论文奖
| 一类论文
| 10000~20000
| 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影响因子评定。
| 二类论文
| 5000~10000
| 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论文,按影响因子评定。
| 三类论文
| 3000~5000
| SCI、EI、SSCI、A&HCI等期刊源(扩展库)发表但未被收录论文,按影响因子评定。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
| 四类论文
| 2000
| EI、ISTP、ISSHP等会议检索论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论文;权威期刊论文。
| 著作奖
| 高水平著作
| 500~2000元/万字
| 包括译著、重要的工具书,获得市级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的社会团体奖励的创意、设计、动漫等艺术作品集。具体水平及奖励额度须评定。
| 知识产权奖
| 发明专利
| 10000
| 获得转让另奖10000元
| 实用新型专利
| 2000
| 获得转让另奖5000元。
| 软件著作权
| 2000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2000
| 外观设计专利
| 1000
| 4.科研特别奖
| 奖励学年度在科研项目申报、科技开发、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经费到账等方面对学校科研发展有重大突破、重大影响的科研集体或个人。具体奖励额度须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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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受奖励科研成果除各类政府奖学校可以作为合作完成单位外,其它科研成果都必须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2.同一科研成果只奖励一次。若同一科研成果以多种形式发表、多次获得校外奖项的,学校只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3.所有奖项采取申报制度,均需申报人申报和提供佐证材料;
4.政府配套奖指对获得国家、省、部委、市各级政府授予的科研成果奖获得者,不包括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其他组织的奖励;
5.科研创新奖覆盖我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含艺术类)、农学、医学等所有学科,是对具有标志性、创新性和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及作品的奖励;
6.科研工作特别奖是对在学年内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团队或个人进行的专门奖项,每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审确定。
科研处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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